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局,各省直部门及所属单位、中央驻鄂单位、省属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提升会计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有序开展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
广大会计人员: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于2024年9月26日上线试运行,由于试运行期间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数量激增,为保障会计人员参加年度继续教育的需求,积极回应广大会计人员诉求,现将我省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截止时间由2024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5年3月15日。特此公告。湖北省财政厅2024年12月30日
区、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各市属国有企业: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鄂财会发〔2023〕44号)要求,我省为会计人员提供以前年度继续教育补学时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为做好潜江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补学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补学对象会计人员应从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包括:1....
一、继续教育对象会计人员需从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包括: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者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2.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二、往年继续教育截止时间2019年-2023年补学截止时间是2024年6月30日,过时将不再开放往年度补学,如需补学可点击此处在线购买,官方正品保障,可开...
服务项目:湖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补登记申请服务支持: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图文流程:第一步:点击下图,进入湖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第二步:点击页面的“登录”,然后进入湖北省统一身份证认证平台,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密码TIPS:如果出现无法访问,请点击“跳转登录”即可。第三步:点击页面的“继续教育补登记”,选择“继续教育补登记”,再选择相应“选择年度”。第四步:上传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