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会计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移交“无证经营” 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的函

 二维码 10
发表时间:2021-12-07 16:51作者:湖北会计来源:湖北省财政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和《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15号)要求,我厅联合贵单位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无证经营”专项整治,对存在“无证经营”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要求限期整改,截至整改期结束,有81家会计师事务所未完成整改。

按照财政部第97号令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我厅现将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移交贵单位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无证经营”会计师事务所名单(未完成整改)


湖北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1日


会员登录
登录
服务指引
微信扫码加入湖北会计的大本营
热门通知

热门通知

副标题

Copyright © 2008-2025│HUBEIKJ.CN│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北会计 会计之窗│邮政编码: 430000
主办: 湖北会计信息网│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免责声明